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〔2020〕13号)文件精神,国务院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,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层级。其中:涉及县级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有3项,现予公告:
(一)乡村兽医登记许可(审批部门为:县级农业农村(兽医)部门);
(二)部分医疗机构(除三级医院、三级妇幼保健院、急救中心、急救站、临床检验中心、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、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)《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》核发(审批部门为: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);
(三)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(审批部门为: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其分支行)。
蕲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
2020年1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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